

近日,中國企業網獲悉,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發布東北監能罰決字〔2025〕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黑龍江華為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8006065453983 ,法定代表人:李家彬,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前進區長安路908號)違規行為予以處罰。
經調查,黑龍江華為電力集團有限公司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在“國網黑龍江賓縣供電分公司老舊線路設備補強技術等14個項目改造工程”中,該公司將桿塔組立部分以勞務分包名義,實際交由一水建設有限公司實施,且工作負責人為分包單位人員;在“警校西地塊(山上人家三期)安置區項目正式供電工程”中,其把電纜接頭制作同樣以勞務分包名義,交由黑龍江恒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工作負責人亦為分包單位人員。監管局掌握了包括相關合同、工作票、情況說明、職工名冊及詢問筆錄等一系列確鑿證據,這些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結合相關造價審計報告,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對黑龍江華為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處罰:一是責令立即改正;二是沒收違法所得94443.00元,罰款33430.50元,合計處罰金額127873.50元,要求在接到處罰決定書15日內完成繳納,逾期每日按罰款數額3%加處罰款。
同時,若該公司不服處罰決定,可在六十日內向國家能源局申請行政復議,或六個月內依法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且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監管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次處罰彰顯了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對能源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治理決心,旨在規范行業秩序,保障工程質量與能源領域健康發展。各相關企業應以此為警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杜絕類似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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